Saturday, September 27, 2008

这群人。。。

他们绝对的重要,却又不可说是最重要,因为还有他人是更重要的

初中一时,也许是思想还太嫩,或是过的平平凡凡,所以我对初中一的生活真的没什么印象

初中二上了2a,第一天,就有一个怪卡跑来跟我说“我很喜欢steve nash,你呢?”“哈哈,我喜欢tmac"这简单的互问互答,让我对于这个人的第一印象是—他很像洋人,很主动,而且又刚好很会英语。进班后,如我预料的,他很自恋的跑来跟我坐,这一坐,就坐了三年,唉。。。不懂是不是作孽。。。哈哈。。。

他是阿大,样子挺smart,幽默风趣,绝对称得上是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(也许。。。)。
跟他坐在一起的第一年,其实也算是轰轰烈烈,因为当时我们的脾气都是牛得很,没两三下就是"jekchao"。幸好是篮球,成为了我们彼此的牵线,没导致日后的形同陌路

上初中三,还是在a班。还是跟他坐在一起。可是有一点绝对不同,那就是我们的关系有更进一步的“发展”了。我们开始没那么的主观,没那么的自持己见,开始礼让,争吵减少了,自然就更融洽了!接下来,我们还开始互诉心事,不管伤心的还是开心的,感觉上,那几个月虽短,却让我们的友谊升华。

上了初中四,所有情景依然。班上的同学大概都混熟了,感觉上大家已经是并肩作战多年的战友。和他,更加不用说,形影不离应该可以算是最佳形容词。有一个时期,我们都同时被同样的事困扰,我两几乎快疯了,可是我们最后还是走出了困境,但我需强调我和他绝对不是gay

接下来一位,他在初中一时曾和我讲过话,他说“篮球比赛时,你们班的国伟由我防”当时我对于他这白痴及毫无建设性的废话,回了一个敷衍的笑,他当时还是一样挺着胸,一副得意的样子。他黑黑矮矮壮壮的,像足kampung boy,怎么看,他都很像从SUABA出来的

他叫otong.除了样貌和性格,基本上,他可以算是很完美了。不管成绩,围棋,篮球(妈妈地),足球,都可圈可点。他很有思想,虽然讲话很像没经过大脑,但其实他当时已经是通过大中小脑才讲话的,因为他说的废话是超高水准,超好笑,是令人感到无奈,又很想扁他的好笑。

初中二,我跟他只是萍水相逢,他走他的,我走我的。只是偶尔他会对我挑衅的说“我一定会打败你”。因为我中一的全级名次超越他,他很不爽。

初中三,他的确打败我了,但我绝对服气,因为他真的很有实力。那时,他和另一个肥仔做我和阿大的后面,渐渐的,他的健谈和厚脸皮,促使我们四个开始了深厚友谊。因为我们可以天马星空,什么东西都讲,有时会不懂做么的一起大笑。在同年年尾,我们四个曾立下“一定要一起拿8a”!!!所以,即日起,我们开始了“群读”。而且每次都是去他的家,可是每次我们群读的过程,都会有一架PS2的陪伴,懂什么意思了吧!结果,几个月来,整整5,6 次的群读都是大便来的。只有在PMR的前一个礼拜,才有真正的群读。。。。

上了初中四,他的学业生涯已经达到了巅峰,因为他拿了中华第一的头衔。算了,这也是意料中事,谁叫那个肥仔不争气!!

最后一个,他的样子是呆到。。。。。。木头都不及他!!你不认识他,你会认为他很普通,很平凡,没什么好注意的。可是他其实可以算是有些可爱瓜。。。(YER。。。。我不想的)因为他很喜欢傻笑,然后鸟话如云,可是他的那死脾气,真的很够力,无药可救了的,几乎每天都打架,而且一天打上好几场,精力十足!!

他是HUANKIA。呆头呆脸的,令我一开始没兴趣认识他。可是,还是跟他结缘了。。。唉。。。悲哀。。。他天生就被赋予神童头脑,是个名副其实的复印机。他的历史不懂几百年没拿九十分以下了。我NO COMMENT。。。

可是,“强”人自有“强”人磨.他终于败了,他就是那个不争气的肥仔。算了,往事不堪回首。。。、、


嗯,说够了,希望各位浏览后,千万别告诉那三只东西我写了这些,不然他们一定说我“夭寿”!!谢谢合作。。。

第一次。。。

我第一次写部落格。。。
我不能肯定我可以维持多久。。。。
一天,一个月,一年还是成为永久的习惯。。。
无论如何,我写部落格纯粹是为了抒发情绪和将我的快乐或悲伤分享与此。。。
希望浏览我部落格的各位,可以好好的“享受”^^

FIRST TIME.........

Tis is my 1st time to write a blog.....
i cant sure tat i can keep on blogging for how long time.....
one day,one month ,one year o bcom a habit??
any way,i jus wanna to express my emotion n share my happiness n sadness here....
hope everyone who visited my blog can "enjoy" ^^